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 正文

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单位名单

2017年09月28日 11:30  点击:[]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一系列安排部署,以及省安委会办公室的指导要求。切实抓住典型事例,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彻底整改隐患,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向好,州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及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2家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被曝光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没有淡季、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立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请相关地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曝光单位按时完成隐患和问题整改,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公开曝光单位名单

1.海西州青海盐湖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6月28日,乙炔车间碳黑水贮槽装置管线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

2.海西州西部矿业分公司大柴旦铅锌矿(地下矿山),7月8日,1117采场工作面进行井下炸矿作业时,炸药烟尘(一氧化碳)致使3名工作人员中毒,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海西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

上一条:海西州安委会关于对都兰县22家单位关闭取缔的公示
下一条:海西州公开曝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单位名单(第一批)

关闭

 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7 www.gzcuiquan.com
版权所有:88-365.com 电话:0977-821212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技术维护:海西州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技术中心
青海ICP备05001235

青公网安备 63280002000116号